产品分类
常规分类预览
法规搜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2018年 第68号) |
|||
发布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2018年 第68号 |
发布时间 | 2018-08-02 | 实施时间 | 2018-08-02 |
状态 | 现行有效 | 来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避免公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现将近期发现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相关保健食品法规更多>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保健食品备案事项的公告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0〕173号)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食药安办〔2020〕5号)
-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桂市监函〔2020〕541号)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相关问题咨询向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回函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指南》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0〕127号)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程序的通告
相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规更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
- 乌鲁木齐海关关于帮扶企业“防疫情、助复产、保民生、稳外贸”的14项工作举措(2020-6-30征求结束)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公告
- 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9]81号)
-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则》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免责声明:
- 本网站所有法规资料,都来自于网络和食品同行,内容仅供食品行业技术交流学习使用,请勿作他用,正式场合使用请购买正版。若网站内容与纸质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技术及版权问题;如本站有相关内容侵权,请告知。
- 未经食品标法查询网(www.foodcta.com)许可,任何网站不得非法抄袭本网站的资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