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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条结果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65号 实施时间:2024-01-0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时间:2022-11-0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七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10-2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六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10-18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西省开展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10-08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五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9-3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第二批)的公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时间:2022-08-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2022年 第4号)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2022年?第4号 实施时间:2022-08-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第四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时间:2022-08-1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第二批试点企业及试点产品予以备案的公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8-10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四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7-08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9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批准肠溶胶囊剂应用于保健食品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2〕81号)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市监议〔2022〕81号 实施时间:2022-06-29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三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6-28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食药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2〕67号)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吉政办函〔2022〕67号 实施时间:2022-06-21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贵州省使用铁皮石斛、灵芝、天麻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第三批)的通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时间:2022-06-20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第二批)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6-08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西省开展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告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实施时间:2022-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时间:2022-05-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肉苁蓉 灵芝 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市场监管厅通告〔2022〕26号)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市场监管厅通告〔2022〕26号 实施时间:2022-05-10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食品生产企业的公告 (2022年第1号)  现行有效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2022年第1号 实施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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